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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/09/2009 不可太用心不可太用心对一个人好,恰到好处、合乎人情很重要。好得过了,过到不近人情了,就会带来两种负面的心理因素:一是自己会觉得付出良多,一旦被辜负便会觉得委屈万分;二是对方会有警惕,咦,这个人是谁,又不是我爸爸妈妈,为什么对我这么好,是不是想从我这儿得到些什么?当然这两类心理过程可能纯粹是在潜意识层面的,但心理上的防御已在很短的时间建立起来,处于本能的。
这是我读 小团圆 的一个细节时的感受。原文如下:
他望着她有点神往。但是她再回到客室的时候,之雍笑道:“这毛巾这么干这么烫,怎么擦脸”。 专供饭后用的小方块毛巾,本来折成三角形象两块三明治似地放在碟子上,冷而湿。她猜想他习惯了热毛巾把子,要热才舒服,毛孔开放,所以拿去另绞了来。她用楚娣的浴室,在过道另一端,老远的拿来,毛巾又小,一定凉了,所以把热水龙头开得特别烫,又绞得特别紧,手都烫疼了。 “我再去绞一把来。” 这一细节有种扑面而来的真实感,很难当成小说去读。当时的心的卑微的,卑微到尘土里。几十年后写文时的心是仓惶的,悲哀于曾经会那么真心真意得付出,凄凉于完全对牛弹琴。
当然我的理解有点不一样,倾向于认为邀约的人先超过界限了。
对于他人的“无意间的”好意与“带着企图心”的好意的分辨是一件很微妙的事。这个时候,等值原则很重要。一点点好意,双方都不放在心上,做就做了,情了领了,感觉特别舒服。当好的超过寻常时,领受的人不免心惶惶而警钟大鸣:为什么。不能敏感得察觉到这种不同寻常,依然理所当然地享受,便只有坐等教训。比如易牙等小人之于齐桓公,可献子烹之也可活活饿之。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,占小便宜就是吃大亏。说得就是这个道理。 事情还有另一方面,那就是对施予者。付出太多,当得不到回报不免痛苦,不得不用些旁的心机去捞回损失,更加劳心。那到不若换种思路,一定范围内施恩莫忘报;超过该阈值,便说清楚,不再作为好意,而是当成物物交换,达成协议再履约,切忌未得保障就先交货。 Comments (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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